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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在“民情恳谈会”活动中大显身手

阅读:1742次  时间:2013/6/6  [ ]

6月5日,在我县“民情恳谈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看到一份《“民情恳谈会”活动群众意见交办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全文内容为:“东源县司法局,经县‘民情恳谈会’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民情恳谈会’活动中群众反映的8个问题交由你单位负责办理,请你单位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月28日前报送县‘恳谈办’”。《通知》落款时间为1月8日,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

县司法局局长、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领导小组组长李振球说,我局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组织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行专题研究,实行局领导挂案,将8个问题办结落实到领导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办理期限和办理要求。

县“恳谈办”一名工作人员说,在1月25日前,县司法局已向县“恳谈办”上交了上述8个问题办理情况的书面法律文书,为每个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既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使一些涉法涉案问题回到法律原点得以圆满解决。

当好“恳谈会”法律服务员

“民情恳谈会”活动要拥有持久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基于此,东源县委制定出台的《关于要求认真落实好“民情恳谈会”活动中群众反映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乡镇一级无法解决和答复的问题要在15日内上报县“恳谈办”,由县“恳谈办”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交由县职能单位限期办理,给反映问题的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县司法局根据“民情恳谈会”活动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当好“民情恳谈会”活动的法律服务员。

为更好地参与、支持和配合“民情恳谈会”活动,该局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行政“三进”(即进村居、进学校和进企业)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东源县司法局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服务团成员由局公律股、县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和4名律师组成。

据悉,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的主要职责是陪同县领导参加活动,现场解答涉法问题;对活动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对各级领导在活动中收集的、现场未解决的涉法涉诉问题,由律师带案深入调查、取证,并适时做好化解工作;为活动提供相关的法律事务,起草有关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共办理群众反映问题48个(含乡镇司法所办理),全部在限期内给了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陪同县领导参加活动12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人次。

实践司法为民理念的大舞台

今年1月8日,县司法局接到了县“恳谈办”交办通知,要求该局在20个工作日内解决好柳城镇上坝村群众与某电站征地价格争议的问题。

接到交办通知后,该局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随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工作组会同柳城镇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过深入调查取证、走访当事群众、与电站协商,提前5天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述维权之事仅是该局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在“民情恳谈会”活动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其中的一个个案。

李振球认为,司法为民是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理论基础是“以人为本理念”(即始终坚持“群众至上”的态度和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重点在司法,核心在“为民”。实践司法为民理念就是要在司法过程中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并弘扬社会正义,进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李振球说,“民情恳谈会”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暖民心、集民智、促民富”为主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活动的立足点与着力点,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实践司法为民理念提供了一个施展身手的大舞台。

舞台已搭好,关键要唱好“戏”。李振球表示,接下来,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将根据“民情恳谈会”活动中群众所反映问题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不断完善和规范办结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与新办法,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与效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快速的“服务通道”,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彰显司法为民理念。

推进法律知识宣传的新载体

在县各乡镇村庄召开的“民情恳谈会”活动上,总能看到县司法局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成员和乡镇司法所干部的身影。

在活动过程中,他们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现场“以案说法”,运用法律知识向群众解答,既为群众提供了及时、到位的法律服务,解开了群众心中的“疙瘩”,又为群众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生动活泼的法律知识教育课,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了运用法律途径维权。

李振球说,从“民情恳谈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办结的一些案例来分析,导致群众心中有怨气,进而演变为斗殴或上访,关键就是当事群众缺乏法律知识,将道德范畴问题与法律相混淆、不会用法律知识来判断是非、不懂得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能给当事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就会起到“化干戈为玉帛”的效果。

该局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一名成员说,个别群众在“民情恳谈会”上反映问题时情绪相当激动,但当他听了律师深入浅出的解答后,满脸怨气瞬间就“无影无踪”了。

“民情恳谈会”是推动普法宣传“进乡村”的一个新载体,李振球说,一场场“民情恳谈会”活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一堂堂生动的法制知识讲座,让群众在家门口吃上“法律知识大餐”。

(转载自东源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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