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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疫情、暴力抗检!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阅读:995次  时间:2020/3/4  [ ]


   随着企业陆续复工不少人就要结束家里蹲的美好日子不想上班又没有理由请假怎么办? 

苏州一男子想了一个办法

谎称家人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于是警方给其批了十天“假期”


▶ 2月11日,在园区某超市工作的张某接到妻子电话称女儿发烧。随后,张某向主管反映了情况,主管让其立即回家查看孩子情况。张某回到家后,女儿病情已好转。


12日,张某给超市老板打电话,谎称妻子和女儿系新冠肺炎病例,被九龙医院隔离了2天。蒙在鼓里的超市老板立即要求张某在家休息,自行隔离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造成交叉感染,同时,安排超市内与张某有过接触的员工回家隔离。


14日,张某又让妻子向上门核查的社区工作人员撒谎,称自己和女儿被九龙医院检查出系新冠肺炎



然而,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进一步严查核实下,张某的谎言被拆穿。于是,社区工作人员向警方反映了情况,张某被带回所进一步调查。


在民警的讯问下,张某交代其妻子和女儿并未去过湖北,也没有接触过湖北人,之所以谎称家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想居家隔离不用上班


目前,张某因虚构家属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的事实,导致其工作的超市多名员工居家观察,扰乱了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这个

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

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不仅会承担行政责任

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月3日晚上,赵某(女)饮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至某小区,因未戴口罩,门卫要求其佩戴后进入小区,赵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对方。后派出所民警朱某某、辅警陈某某到现场处警,规劝其应当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但赵某仍拒不配合并多次辱骂民警


民警发现赵某处于醉酒状态,在经劝说、警告无效后,决定将其带至派出所约束醒酒,在民警将赵某带离现场时,其在挣扎中抓伤民警朱某某的面部,并踢了对方腿部一下,被带上警车后又伸腿蹬辅警。经鉴定,民警朱某某面部划伤构成轻微伤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当庭认罪表示接受处罚,一再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悔意并当庭向民警和辅警表示道歉。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顾他人劝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并对依法处警的民警实施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鉴于被告人赵某是初犯,本次犯罪系其酒后情绪失控、一时冲动下实施的不当行为,行为的暴力程度较低,客观上也未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归案后认罪态度诚恳,悔罪态度明显。故依法对赵某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不听指挥,不配合工作肆意扰乱公共秩序

一定要严惩!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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